宠物
- 宠物是指在重量限制范围内,可随主人同机托运的家庭驯养的狗、猫。
宠物不能作为客舱行李运输,必须办理托运。旅客申请托运宠物应该在乘机当日之前至少 24 小时通过金鹏航空直属售票处或呼叫中心购票时提出。
- 每个航班最多可托运3只宠物;每名旅客最多可托运2只宠物,2只宠物需要分开独立包装每个独立包装的宠物和宠物箱的合计重量(含宠物箱内的食物和水)不得超过32kg(含)。
- 以下情况的宠物不适合进行航空旅行:
1)出生不足6个月的宠物。
2)怀孕宠物或是在飞机起飞前48小时之内刚刚分娩过的宠物。
3)患有耳鼻喉科、心血管系统、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疾病,以及48小时内进行过手术的宠物。
4)性格焦躁、娇气、弱小,对高温高空环境敏感或不能长时间呆在宠物箱里的宠物。
5)服用镇静剂或安眠药的宠物。
6)浑身散发恶臭或让人难以忍受的刺鼻气味的宠物。
7)以下宠物以及与其杂交的品种均不适合航空旅行
(1)扁平鼻的狗或猫:所有梗犬、所有拳师犬、所有斗牛犬、所有獚犬、所有獒犬、所有巴哥犬、所有马士提夫犬、美洲斯塔福德犬、美洲嚣犬、波斯顿小猎犬、布鲁塞尔格里芬犬、西班牙猎犬、英国玩赏曲卡犬、英国玩具猎鹬犬、查理士王小猎犬、斗牛马士提夫犬、比利时粗毛犬、阿芬平嘉犬、拉萨犬、京巴犬、松狮犬、日本狆犬、日本犬、沙皮犬、西施犬;缅甸猫、喜马拉雅猫、波斯猫、异国短毛猫。
(2)斗犬:比特犬、土佐犬、巴西菲勒犬及其杂交品种、阿根廷杜高犬。
(3)对高温高空环境不适的犬种:萨摩耶犬。
- 以下情况金鹏航空不提供宠物托运服务:
1)因航班机型原因,不适于运输活体动物(如货舱无适运舱位)。
2)托运人未完成宠物飞行运输准备,包括运输证明文件不齐全、宠物箱不符合准许托运的条件。
3)旅客不认可海航宠物运输条件或对宠物箱的要求,或拒绝填写宠物运输协议书。
4)不符合国家在特定时期的特殊规定(例如:疫情时期)。
5)如果在宠物运输途中的任何航点(出发地/经停地点/目的地),预报温度在“摄氏零下12 度(含)至摄氏30 度(含)的范围”之外,则不允许将宠物作为行李托运。具体温度信息以旅客提出申请当日中国气象网公布的旅客乘机当日温度预报信息为准,查询网址:http://www.cma.gov.cn/。
- 需要提供的文件:
1)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单据上需盖有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并以单据上有效日期为准。
2)小动物疫苗注射证明;
3)宠物运输协议书
- 宠物箱要求:应为专用航空宠物托运箱,必须由坚固材料制成且顶部固定,至少三面通风,宠物箱的门必须有锁闭装置,且为坚固的金属材质,箱门关闭后,应可有效的防止宠物自行打开箱门逃逸。
- 宠物托运费用
宠物重量、其托运宠物箱及携带的食物的总重量,均不计算在免费行李额内,按照逾重行李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照金鹏航空逾重行李收费规定办理。